信息网络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2/06/17 12:49 字体大小:

 

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本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,根据学校党委、纪委有关文件的精神,特制定本细则。

一、责任范围

中心主任对本中心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领导责任,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干事根据工作分工,对分管的工作和有关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。

二、廉政教育

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,积极开展和参加党纪政纪教育和廉政教育。

三、责任内容

抓好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,随时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,针对存在问题,及时采取教育整改措施。凡涉及到党员、干部违纪违法案件,及时上报学校处理。

四、落实措施

领导干部要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各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。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。凡改革方案、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,都必须处室集体讨论研究决定。本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时计划、同时部署、同时检查、同时总结、同时整改、接受群众监督。

五、监督机制

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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